第六条、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
(一)、开展对本行业基本情况的调查,研究制定我市工艺礼品行业的发展规划,向政府部门提出行业立法、经济技术政策等方面的建议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检测、标准、信息等工作;
(二)、开展本行业各种专业技术人才、管理人才的培训;协助有关部门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的政策;
(三)、推动行业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改造工作,组织新产品开发和鉴定,开展行业创品牌活动;
(四)、组织会员企业订立行规、行约,并监督遵守,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行业仿冒、打假工作,维护会员企业利益,
(五)、发展本行业的公益事业,筹建行业基金会,扶持本行业的发展;
(六)、接受会员单位的委托,担任会员单位合法权益的维护人;
(七)、组织相关的专业委员会,推动横向经济联合,组织展览展销加快行业发展;
(八)、编印会刊;
(九)、接受政府部门委托,对本行业进行统筹、协调和监督,为政府决策提供资料和建议,并向政府反映企业的愿望和要求。 |